一、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2.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选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3.体检前3日内保持正常休息和饮食,勿饮酒和吃油腻辛辣高蛋白饮食。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空腹),肝胆B超需空腹进行,且晨起后请憋尿。
4.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方能参加体检。
5.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联系电话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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