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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制定背景
2008年教育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颁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核心表述为: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二)具体内容
1.爱国守法
2.爱岗敬业
3.关爱学生
4.教书育人
5.为人师表
6.终身学习
(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3.“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4.“教书育人”——教师天职和道德核心
5.“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6.“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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