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Q群:392501638 教师Q群 155597285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题库 在线客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及相关规定,为榆林市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2年9月1日至1999年9月1日期间出生);
7.户籍条件为榆林市户籍(原为榆林市户籍因上大学迁出者按榆林市户籍对待),常住人口落户时间限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榆林市外户籍人员持有与榆林市户籍人员结婚证,且领证时间在报名结束之前,也可以参加报名;报考神木市岗位的不限制户籍,但服务年限必须满6年。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17年榆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在读学生;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责任编辑(girl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