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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反映,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曹后村附近,原来有一个农贸市场,因修建马路被拆掉后,街道答应重建。但现在看到的建筑却不像农贸市场,更像商务楼,而且拉出了“红山创智天地招租热线”的横幅。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该项目已进入最后装修阶段,规划许可证公示牌上的项目名称与实际建筑有出入。红山街道工作人员表示,项目名称是当时随便取的,和后面的用途没关系。(1月11日《现代快报》)
农贸市场“让位”市政道路,街道办承诺重建,且工程很快动工修建。然而,正当人们翘首以盼,却发现拔地而起的并非农贸市场,而是豪华商务楼,并开始紧锣密鼓对外招租。对于深陷买菜难的辖区居民而言,如此“华丽转身”,无疑会让人大失所望。
当地社区对此给出的解释则是,“会引进一个大型超市,里面有新鲜蔬菜,小区周边也有菜店”。事实上,所谓大型超市还仅仅是“计划中”。更何况,无论从农副产品的多样化、新鲜度,还是价格的便宜程度来看,农贸市场无疑具有更大的优势。单靠超市和菜店,势必难以满足市民需求。显然,上述说辞更像是“事后圆场”,实在难以服众。
至于“农贸市场拆掉不一定要再建一个,而是要符合附近居民发展需求”的说法,则有些似“故弄玄虚”。诚然,正如当地社区所说,商务楼“招一些比较符合城市主导产业的高科技产业入驻,产生的税收和就业机会,可以带动当地居民发展”。但问题是,连辖区居民迫在眉睫的“买菜难”这个眼前之事都不屑于解决,又何谈去顾及他们的“长远利益”?
更何况,社区报批的项目名称原本就是“小吃小贩中心”,属于当地十大惠民项目的有机环节,所划拨建设用地的定位亦是公共服务性质。倘若社区当初以修建商务楼申报,十之八九会被驳回。由此可见,这座商务楼假以惠民项目之名,实则为“偷梁换柱”,明显违背了公共服务性质用地不能直接和整体性用于经营活动的相关法规。
更让人失望的是,社区在回应项目定位应是“小吃小贩中心”时,竟说名称只是“随便取的”。可见他们一开始就没有重建农贸市场的打算。之所以如此而为,目的其实很明确,那就是“上欺下骗”:假以惠民之名,对上可以获批工程,对下则可以瞒过群众。待到事情“败露”,已然“既成事实”。
显然,对这样一起既有违土地法规、又置民生于不顾、分明属于“挂羊头卖狗肉”的“欺骗性工程”,应严格依法问责,而不能仅仅是“下不为例”。不然,很容易成为“负面样本”,让“后来者”有机可乘。更期待当地相关部门在问责的同时,督促当地社区重启农贸市场建设,让惠民工程名副其实惠及当地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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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冷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