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召开视频会,正式启动部署我省2018年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工作。
一、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招考基本情况
2018年我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7382名。其中,按机构层级划分,省级机关175人,市(州)级机关1081人,县(市、区)级机关4381人,乡镇(街道)1745人;按照机构类别划分,省直机关及其派出机构236人,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6083人,地税系统186人,省监狱系统451人,全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426人;按照招录对象划分,不限制工作经历、年限招录5484人,招录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人员1241人,面向“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 329人,乡镇(街道)面向村(社区)干部招录184人,招录2018年高校毕业生144人。
二、考试安排
3月19日发布招考公告、报考指南和招录职位;3月20日—3月26日进行网上报名;3月21日—3月27日进行网上资格初审;3月28日—4月1日进行网上缴费确认;4月16日—4月21日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4月21-22日举行笔试;5月底前公布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之后组织资格复审;6月上中旬组织公开调剂;6月下旬全省开始统一组织面试;计划今年9月底前完成全省录用工作。
三、主要特点
(一)坚持面向基层招录。一是降低招录门槛。除了定向职位外,所有县乡机关均未对工作经历和年限提出限制性要求。全省共有2809个职位不限制专业招考。招录村(社区)干部的乡镇(街道)机关职位年龄放宽到高中、中专或技工学校,年龄最低放宽到45周岁。在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降低开考比例等方面,将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给予倾斜。二是充实并稳定基层机关力量。全省县乡基层机关共招录6126人,占全省总计划的82.99%,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组织公开调剂,保证基层计划完成率。为帮助基层机关留住人,国贫、省贫县共有351个职位限制本地户籍。全省乡镇机关、村(社区)干部等享受定向优惠政策的的人员实行5年最低服务期。由于省、市两级公开遴选已经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畅通了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的渠道,今年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考。
(二)提高考试科学性。一是增强职位设置的针对性。为贯彻中央精神,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省、市(州)两级除特殊职位外,其他全部要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二是开展分级分类测评。笔试环节,在公共科目考试之外,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考生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将采取结构化和无领导小组讨论2种测评形式,按照省、市(州)和县(市、区)、乡镇(街道)2个层次命制面试题本。结合村(社区)干部的特点和乡镇(街道)能力素质需要,分类单独命制笔、面试题本。省发改委、省政府研究室将组织本单位的专业科目考试,武汉市外事办的语言翻译职位将进行专业面试,突出对专业能力和素质的测查。三是注重对“德”的考察把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严把选人质量关。招录村(社区)干部的乡镇(街道)机关职位,按照1:1.5实行差额考察。
(三)加强考试安全保障。一是从源头上保证公务员队伍纯洁性。建立报考门槛的“负面清单”,对具有违纪违法等情形的人员禁止报考公务员。加强考录信用体系建设,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个人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二是严肃考风考纪。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加强与公安、无委办、教育等部门的合作,加大防作弊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严厉打击助考作弊集团涉考犯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倡导诚信报考,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九)》和新修订的《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考试作弊人员,继续进行雷同试卷甄别,配合国家完善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健全考试组织工作机制。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郑重声明,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湖北省2018年招录7382名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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