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季第一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018-04-19 14:32 (已读:115)
宝鸡市教育局2018年春季第一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8〕4号)相关精神,现就我市2018年春季第一批资格认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宝鸡市的社会人员(注意:2018届驻宝普通高校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参加6月份认定,具体事宜到时另行公告)。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身心条件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体检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相关规定执行。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申报流程
凡申请参加认定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
2.报名方式及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先学习网报流程,然后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选择网上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注意:考生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务必选择宝鸡市教育局,确认点选择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上传的照片为正面小2寸蓝底证件照(须与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纸质照片同底)。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3)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记录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将作为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4)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来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完成后,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来现场进行确认。
1.确认时间:2018年5月4—5日、5月7—10日(5月6日不上班)
2.确认地点: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3.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资料
(1)户籍地在宝鸡市的社会考生申请认定需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户籍地不在宝鸡市、工作单位在宝鸡市的社会考生申请认定需提交: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原件,有效期内的宝鸡市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宝鸡市参加社保的缴费票据和明细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见附件1,考生自行下载,A3纸双面打印,按填表说明填写,贴好与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纸质照片同底的小2寸蓝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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