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务员遴选公选考试公告汇总 微信号:sxlxks66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委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兼职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选聘5名兼职仲裁员。
二、选聘原则
公平、平等、竞争、择优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曾任审判员的(劳动争议审判庭或民事审判庭审判员优先;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从事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研究、教学者优先);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4、律师执业满三年的(有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经验者优先)。
(二)在石泉县地域内工作,并经现用人单位审批同意,保障每月能安排8个小时以上的办案时间。
三、工作要求
1.接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安排,依法调解和仲裁争议案件,并及时制作仲裁文书。
2.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规定的仲裁员职责。
3.参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受理的疑难复杂案件的研讨活动。
4.兼职仲裁员在受聘期间不得担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代理人。
5.完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选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在石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领取《报名登记表》并填写,提交个人简历和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核对无误后退还原件(地址:县城环城路东延段就业社保中心四楼409室)。
2、网络报名。填写本方案附件1《报名登记表》,并将该表格与个人简历、免冠证件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资格证书扫描件发至邮箱404351437@qq.com,主题请注明:石泉县兼职劳动仲裁招聘+姓名。
石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对简历进行筛选,并按招聘要求对学历、资格证书进行初步审查。
(二)资格复审。
组织符合聘用条件人员进行面谈,通过面谈了解其工作经历、业务素养和职业规划并出具审查意见。组织初审合格人员参加复审。复审时,请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2)符合任职条件要求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3)《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申请表》(在职单位盖章同意)。
(三)组织培训考核。
组织拟聘人员参加石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组织的兼职仲裁员任职培训与考核。
(四)聘任发证。
考核合格的,经石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聘任为兼职仲裁员,发放聘书,聘期为2年。
(五)其他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5日-2018年7月15日
2、联系人:胡春建 刘文福
联系电话:0915-6311903
3、地址:县城环城路东延段就业社保中心四楼409室
原标题:石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开招聘仲裁员
石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朱宏展)